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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数字教育学习培训的通知

2022年08月13日 18:29  点击:[]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“数字教育大讲堂”活动的通知》和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“数字教育大讲堂”活动的通知》安排,现就组织我校师生开展数字教育学习培训通知如下:

一、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学习资源

学校教师在完成“暑期教师研修”学习基础上,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,在“院士讲堂”等栏目在线自主学习数字教育相关课程。

学校学生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,在“院士讲堂”“课外成长”等栏目在线自主学习数字教育相关课程。

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学习方式: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(www.smartedu.cn),右上角实名注册获取智教中国通行证,登录后进入相关专题学习。

集中学习时间:即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。

二、大力开展虚拟教研室活动

相关学院组织虚拟教研室开展研讨活动,重点学习、讨论数字技术最新发展成果及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应用,提高利用数字技术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
集中研讨时间:即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。

三、培训总结

   各学院对本单位师生参与培训学习的情况进行总结,相关数据于2022年8月19日前分别通过企业微信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李嫚(教师学习情况)、教务处曾燕(虚拟教研室研讨情况)、学生处毛彬(学生学习情况)。


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参加学习,切实提高师生数字技术能力素养。


教师发展中心、教务处、学生处

2022年8月13日     


上一条:关于开展2022学年秋季学期期初在线教学培训通知 下一条:关于组织2022年新入职教师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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